济源公开招聘市属国企财务总监5名附招聘详
2024/1/14 来源:不详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裴熔熔
7月9日,济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济源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5名,具体为:
1.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
2.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
3.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名
4.济源市北岸灌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名(同时兼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济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名
公告指出,报名人员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国有企业现有中层干部中,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五年及五年以上,对企业各项业务非常熟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具有在济源市企业或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累计8年以上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或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经历,熟悉相关金融和资本运营业务。
其中在企业集团任职的,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特别优秀的副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是指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或者被评为济源市会计领军人才。
在企业集团重要子公司任职的,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非企业集团的(企业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须在万元以上),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
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的,须担任主审工作5年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或者被评为济源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3.企业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附公告全文:
济源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济源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财务总监人数及单位名称
共招聘财务总监5名,具体如下:
1.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
2.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
3.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名
4.济源市北岸灌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名(同时兼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济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2.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国有企业现有中层干部中,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五年及五年以上,对企业各项业务非常熟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具有在济源市企业或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累计8年以上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或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经历,熟悉相关金融和资本运营业务。其中在企业集团任职的,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特别优秀的副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是指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或者被评为济源市会计领军人才。在企业集团重要子公司任职的,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非企业集团的(企业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须在万元以上),须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的,须担任主审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或者被评为济源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企业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三、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笔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年7月9日至7月15日在济源日报及济源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源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