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企业应充分重视尾工工程管理,切忌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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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工程竣工决算中,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全部建成或存在待处理遗留项,该部分尾工工程虽不影响建设项目的正常生产和交付使用,却关系着工程成本的准确计量,影响项目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一、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的主要特点
1.单个工程金额不高,但整体价值不容小觑
考虑到尾工工程不能影响项目的主体功能,尾工工程占项目总体的比例有限。参照财政部年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尾工工程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在一些桥梁、轨道、水利、电力等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上,总投资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的情况并不少见,其尾工工程的投资额在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待解决的问题较多,牵扯多方利益
实际工程建设中,存在部分项目的建成效果与设计效果之间存在偏差的情况。这种偏差在不影响项目整体功效的情况下,有可能按合同变更处理或作为验收改进项在项目主体工程交付使用后按尾工工程处理。
此外,也不乏工期要求较高的项目,出于项目整体投用效率的考虑,就部分单体工程变更设计或推迟至项目整体投用后再建的情况。总体而言,项目尾期仍未完工的单体工程,大多涉及合同结算争议或者影响竣工验收,对工程的整体造价和建成效果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3.执行期可能长达数年
电力项目完工后会先开展临时验收(PAC),临时验收到最终验收(FAC)一般需要两年时间,部分项目在FAC之后仍然存在待解决问题。近年来,大力发展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周边绿化、垃圾清理、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在主体竣工通行数年后逐渐完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尾工工程的时间跨度越长,后期管理的难度也相对越高。
二、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的主要风险
多数项目开工、施工的高峰期,承包商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强,但对工程尾工管理工作往往重视不够,极有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后期的遗留问题得不到圆满解决,从而造成费用超支或资产计量失准,对项目业主方的权益构成风险。
1.尾工工程的完工风险
由于清单梳理不全、资源投入不足、执行跟踪不力、职责不清或合同结算纠纷等原因,尾工工程存在遗漏项或者不能按计划实施乃至不能完工的风险。
2.尾工工程费用超支的风险
尾工开支超支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验证不充分或者执行方案变更,导致实际执行费用超标;由于资源投入不足,尾工工程实施周期超出预计,相关工程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超支;合同结算纠纷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在原合同开支范围内解决;汇率、税率或其他费用预估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实际费用超出预计等。
3.尾工相关资产不能准确计量的风险
尾工工程的核算影响整个工程计价,尾工工程的完工风险、超支风险必然对相应资产的准确计量有所影响。此外,尾工工程常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历史资料不全、移交验收记录不详等管理问题也会造成资产权属不清、资产价值不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管理的常见问题
1.权责管理不清晰
建设项目尾期,由于项目建设单位陆续离场,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往往出现相应工作交接不到位或疏忽的情况,导致部分尾工项目出现管理权责不明确,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与此同时,部分尾工工程可能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业务端口较多,难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如果没有有效的奖惩或考核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无法形成项目合力,可能导致尾工工程的效率低下。
2.文件管理不到位
部分项目建设尾期的文件档案管理缺乏统筹,同时工程后期人员变动较多,资料文件缺失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尾工工程的结算、项目验收带来极大的困难。例如,工程报建报批文件、工程量的历史核算资料、设备材料的投入清单等,一旦出现遗失,轻则造成项目纠纷、延误项目工期,重则导致项目超支甚至不能完工。
3.物资设备管理不规范
尾工工程的物资设备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工程现场物资管理不规范,以及没有妥善处理工程剩余物资等方面。由于组织管理不到位,尾工工程的物资规划相较于前期建设的项目,更容易出现需求量偏差,导致物资不满足需求,或者备库超标,以及主体工程的剩余物资不能在尾工工程中得到高效利用,等等。
同时,由于后期管理松懈,也更易出现现场物资领、退机制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工程用剩的物资可能没有实现闭环管理、未及时处置,或者与承包商发生权属纠纷问题,等等。
4.费用核算不及时
上述权责管理不清晰、文件管理不到位、物资设备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都有可能影响商务合同的结算和财务核算。除此之外,工程后期各项资源紧张、资金紧缺,原本属于尾工工程的相关费用支出额度可能被挤占,导致相应结算、核算工作不能及时开展,反过来进一步影响工程效率。
四、建设项目尾工工程财务管控的要点
为防范尾工工程执行的风险,确保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项目公司应重视尾工工程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控机制,加强尾工投资管理。
1.以主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为契机推动尾工管理组织的规范化运作
尾工工程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必须要清理、披露的内容。为此,针对尾工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尾工工程清理相关工作的开展,推动尾工管理组织完善分工、明确职责。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案中,应明确尾工工程财务决算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尾工工程的项目清单梳理、概预算及执行情况梳理、商务合同及工程量价规划的梳理、尾工工期及进度的估算、相应文件和物资的清查等工作的分工布置,积极调解历史遗留的纠纷事项。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商务部门等在内的各专业部门,提出业务规范要求,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履责。
2.从项目规划、合同执行角度,充分清理尾工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要求编制尾工工程清单,主要是为估算项目未开支的费用,从而反映概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因此,有的项目会侧重从概算执行有结余的费用科目,检查是否有尾工工程待列支,并据此编制尾工工程清单,往往造成尾工工程梳理不全面、清单不完整。
为避免此类情况,业主公司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从项目竣工验收、合同结算口径,充分梳理与项目规划目标、合同执行标准存在差异的项目。财务部门应联合技术部门、商务部门逐一甄别后,建立尾工项目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核查尾工工程的费用出处与成果输出,从而保证项目建设的完整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针对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商务部门应在合同结算之前充分明确相关方责任并制定索赔方案或改善措施,确保项目利益不受损。
3.以预算为抓手,确保尾工建设资金的投资支出得到有效管控
针对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尚未完工的尾工工程,项目公司可以从明确尾工工程的投资预算管控机制着手,建立技、商、财三位一体的管控机制,明确管理组织并逐一落实各项尾工工程的管理责任,确保技术标准持续统一可衡量,商务约定清晰详尽可执行,财务核算准确及时可追溯。
财务部门在核查尾工清单时,核查尾工对应概算金额并与项目预算管控相衔接,要求技术、商务部门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商务及支付阶段的核查工作。
其中,技术部门应做好尾工工程相关技术文件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充分核查项目技术资料、历史施工过程文件及相关认证文件,推动尾工建设并对工程实体进行必要的参数验证,提供进度审查和验收文件。
商务部门应充分核查主体合同的执行情况,明确约定尾工工程的实施和费用清算要求,确保施工计划、付款条件和付款计划详尽清晰,并预留充足的质量保证金,必要时设置罚金,以降低尾工合同执行风险。财务部门通过项目投资预算和支付现金流预算两个口径,定期收集尾工工程进展情况,同时向尾工项目主管领导反馈项目进度及相关预算执行情况,对尾工工程的实际投资进行把控的同时,推动尾工工程的实施。
4.加强物资清查盘点,及时建立资产、产权移交清册工程项目
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完成项目的档案验收工作,项目在收尾阶段必须全面清理和完善项目的档案。财务部门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前规划项目建成后的资产管理架构,规范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与建设单位交换资产、产权清册,及时记录各项资产、产权完工及交接信息,广泛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过程文件,避免竣工财务决算阶段因人员调整、记录不完善等原因造成资产权属不清的情况。在项目建设尾期,财务部门应组织全面清查资产实物、清理产权状况,确保资产完整、物资安全,避免出现资产漏项或者资产权证不完善的情况。针对部分资产对应工程尚未完工或尚未开建的情况,应在竣工决算时充分清查且在资产清册中做好详尽记录并建立跟踪渠道。
同时,工程建设剩余的工程材料,如为甲供物资或业主自办的,应要求物资管理部门分类清查、独立保管、定期通报、及时处理,在项目尾工工程上能进行消纳的尽可能消纳,不能消纳的应及时对外处置并报财务部门及时开展相关核算。
五、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的核算
1.已完工但未结算的工程费用
第一类是已完工的工程因物资清点、质量验收等问题出现待处理遗留项,相关费用的后续实施和合同结算存在不确定,竣工决算时需暂估支出的情况。此类待处理遗留项所对应的主体工程一般情况下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在竣工决算报告中列示。为尽可能全面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竣工决算时应考虑交付使用资产相关的待处理遗留项费用。
为尽可能准确预估此类费用,财务人员应联合技术、商务人员在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及对应合同的索赔或结算意向、工程剩余物资可用性等基础上进行合理、充分地预估,预估费用在竣工决算后结转入对应主体工程资产的原值。
即竣工决算时借记在建工程——尾工——A工程遗留项,贷记其他应付款;竣工决算后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借记A工程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尾工——A工程遗留项;待该遗留项完工结算时,按实际支出冲减或调增在建工程——尾工——A工程遗留项,并相应结转至A工程资产原值。
2.尚未完工的工程费用
第二类是竣工决算时尚未完工的独立工程项目,比如绿化、围墙等单项辅助工程项目在主体工程项目完工后仍在建设的情况。此类尾工工程相应的实体资产在竣工财务决算时尚未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在竣工财务决算时不应列入交付使用资产的清单中,同时会计上可不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
竣工决算时,该类尾工工程已经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支出,在竣工决算时应继续保留在“在建工程”科目;竣工决算后,继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情况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待工程实际完工后,编制资产交付明细表,再将该工程对应的建设成本从“在建工程”科目统一结转至相应的“固定资产”。
3.尚未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
第三类是尚未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如项目后评价、尾工相关的法律咨询、竣工验收费用等,在竣工财务决算时尚未发生,鉴于其相关支出应分摊至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中,为全面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竣工决算时一般对此类费用也进行合理预估,并分摊计入各相应的资产原值中。此类预估费用在财务账面先暂估入账,按“在建工程――其他待摊投资”计列,并在竣工决算后结转入相应资产。
鉴于一般情况下此类费用分摊的资产对象较多,如后续实际费用发生时与预估费用的差异不大,可将其归为合理的会计估计变更,直接作为当期损益简化处理,不再调整已经决算的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如实际发生费用与预估费用差异较大,则应查明造成差异的原因,存在主观原因导致的差错则应按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因客观存在或无法合理预见的原因导致的,一般调整固定资产原值,但不对历史折旧作追溯调整。
结语
项目企业应充分重视并扎实开展尾工工程管理,在竣工决算时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尾工梳理并及时建立由财务、技术、商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务管控机制,将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管控要求充分落实到尾工工程项目,从而真实反映工程成本和交付资产价值,体现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促进项目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