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2024/8/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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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原有市场环境、经营模式发生了诸多变化。在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原收入准则已不再适应我国现有企业模式。为此,财政部出台新收入准则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披露,以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本文阐述了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并对实务工作中应用新收入准则的对策进行分析。

■文/李 真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财务信息

因个体差异对合同条款的主观判断,导致会计信息准确性较差。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规范收入确认及计量。我国于年修订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核算、计量及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使我国会计业务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契合,规范会计核算准确性,提高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

(一)收入确认时点更明确

原收入准则以所有权转移和完工百分比为主的确认模式,当二者同时存在时难以准确界定。新收入准则以客户合同为基础,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发生控制权的转移就可以确认收入。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明确了确认顺序。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按照项目进度确定收入,实现合同收入与项目结算价格一致;不满足条件的项目按照时点来确认收入,杜绝了企业人为主观判断,人为操控收入的提前、拖后确认,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更为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履行状况。

(二)规范收入确认流程

新收入准则不再同旧准则那样根据业务类型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型,对合同收入通过“五步法”模型加以规范,在合同生效时,首先应科学预估合同内容;其次明确辨别合同中包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间段内实施,还是在某一时点实施;三是明确交易价格,预估向客户收取的对价,确定合同中的交易价格;四是依据各单项履约义务对应的售价比例,合理平分交易价格,五是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将“控制权”完全转移给对方时确认收入。“五步法”模型为多元化合同在收入确认、履约时点、交易价格等具体实务操作提供指导。

(三)扩展准则适用范围

原准则只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四类进行区分,对于交易业务界限模糊的难以界定,存在不同行业对同一交易业务出现不同会计核算的问题。新收入准则最大限度地扩展适用范围,有效的解决以上问题。除了已明确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套期会计、合并财务报表、租赁以及保险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均适用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标准,规范会计处理标准,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财务信息公开的变化

收入是财务报表的重要指标,收入确定的时点对利润起到重要的影响。新准则更为看重收入信息披露,对相关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准则要求企业对收入信息披露时,要与企业的合同信息相关,包括不限于与合同履约义务相关的内容,如新收入准则启用“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合同负债不完全等于旧准则中的“预收账款”,预收账款仅是提前从客户方收到的款项,而合同负债与履约义务息息相关,在旧准则中“预收账款”中会包含一部分不属于合同的履约义务。另外合同减值准备、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需一并披露,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便于管理、监督及及时调整,也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经营情况。

(五)当期损益确认的变化

“合同成本”概念的引入明确了合同成本资本化或费用化、摊销、减值、转回等处理原则,且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资本化的处理。同类业务在新旧准则下对企业损益有直接的影响。在原收入准则下,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印花税、销售佣金和其他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新收入准则下“合同成本”提出了,将订立合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果预计可以被收回的,可以确认为合同成本,并根据确认方式的不同确认为资产或是确认同期进行摊销亦或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六)对特殊业务核算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明确界定了售后回购、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等特殊业务核算的会计处理。例如售后回购业务,企业与客户负有回购义务或享有回购权利,企业在销售时点上,并未发生商品控制权的转移,当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按照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则按照融资业务处理。再如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是在为客户销售商品额外提供的按准则规定处理;若不是额外提供应按照或有事项处理。以上特殊业务的明确为实务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七)税会确认差异变化

新旧准则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导致税会差异不同。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为例,若客户已收到商品,合同未到约定的收款日期,实质上商品控制权已经转移,会计应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此时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导致增值税纳税差异。新收入准则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实质相当融资行为,应采用递延的方式进行处理,当合同价格和协议价格有差异时可根据实际利率法来进行摊销,同时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计量。而税法根据合同上约定好的金额和时间并根据分期来进行相应的计税收入确认,就会产生所得税税会差异。

二、企业应用新收入准则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合同管理

新准则下,合同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更加重要。企业各业务部门应分析新准则对自身业务的影响,对本部门的工作统筹归还,如销售部门应分析合同中受影响的模块,分析对销售工作产生的影响,并据此优化营销模式,法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的变更情况对后期签订的合同进行预判。对于已执行的合同依据新准则要求重新梳理,辨别受影响的合同,分析这类合同中直接影响单项履约义务的条款,如商业模式、定价安排、支付结算等条款进行调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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