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到重组清算这一步,谁都不愿意看到,

2023/6/21 来源:不详

北京中科医院曝光 http://news.39.net/bjzkhbzy/170317/5252011.html

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每天都有大量的市场主体涌现,同时有不少市场主体经营不善,等待着重组清算。

作为企业主,或者说股东,或者说高管们,当然不愿意看到重组清算局面的出现。然而,重组清算来了,谁也挡不住。在无可奈何的情形下,财务工作一定要坚持到最后,确保公司的财产能够合法合规得到处置。

如何做好重组清算企业的财务工作,正在征求意见的《企业财务通则》,无疑是一个较好的工作指引。

作为财务人员也好,企业负责人也好,最好了解一下重组清算的一些原则要求

原则性要求之一,除了程序要合法合规,更要明晰相关权限。企业为提高要素生产率、改善财务状况、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完善治理结构、形成或扩大市场竞争优势等拟实施重组,对各类资源要素进行重新配置的,应当论证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重组方式,拟订重组方案,履行决策程序。

企业因解散、破产等拟实施清算的,应当成立清算组,确保将全部资产、债务纳入清算范围,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分配剩余财产。

针对重组、清算不同于持续经营状态的管理要求,企业应当明晰重组、清算期间的管理权限特别是财务权限。

原则性要求之二,要知晓重组过程中财务要干些什么。企业实施重组,涉及的财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参与制订职工安置方案,依法测算职工安置成本。

(三)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方案。

(四)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或者作价的参考依据。

(五)参与拟订重组方案,履行审议批准程序。

(六)执行经批准的重组方案,加强方案实施过程的财务控制。

企业可以根据重组类型及涉及利益主体,减少或者增加财务工作内容。涉及产权重组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原则性要求之三,要知晓清算组承担哪些财务工作。企业实施清算,应当确定清算人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承担的财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布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组织收回清算企业拥有的债权,确实不能收回的坏账予以核销。清算时仍有未缴出资的,向相关股东追缴。

(四)核查清算组成立前重大资产处置和经营事项,发现违法违规处置和经营造成损失或者转移财产的,予以追索。

(五)处理未了结的生产经营业务。

(六)组织财产变现。

(七)清偿各类债务。

(八)分配剩余财产。

(九)提交清算报告,造具清算财务账册,办理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重组有很多方式,财务工作要求也不同

分立式重组重在分割资产债务和经营业务。企业采取分立方式进行重组,应当在分立协议中明晰原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分立企业间如何分割,以及原企业股东在分立企业的股权比例。

企业划分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应当按照业务相关性或者资产相关性原则明确分割方案。对不能分割的整体资产,可以在评估机构评估基础上,经分立各方协商,由拥有整体资产的一方给予他方适当经济补偿。

合并式重组重在解决财务协同问题。企业采取合并方式进行重组,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前企业的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合并协议中应当明确合并前各企业股东在合并后企业的股权比例、合并各方资产作价办法;控股合并不应涉及被控股企业的资产、债务转移。

合并后企业应当加强财务协同,完善财务治理结构,整合财务资源。

托管重组要把协议订立好。企业采取托管方式进行重组,应当与受托方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经营的资产负债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期限、托管资产处置权限、收益分配办法、财务监管措施、责任追究等,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受托方应当根据托管协议制订实施方案,管理托管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未经托管企业股东(大)会授权,不得转让、转移托管企业的资产和经营业务,不得以托管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资产对外担保。

托管期限届满,托管企业应当对托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评价托管方履职绩效。

国有资源权益财务处理要分类正确处理。企业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形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企业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企业租赁使用并缴纳租金。

企业重组时,对占有使用的水域、滩涂、海域等国有资源,以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采砂权等特许经营权,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特殊情形重组亏损弥补要依照规定正确处理。企业实施股东变更的重组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可以用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依次弥补,以净资产作为重组前股东的股权计价基础。

股东变更范围限于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只能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和盈余公积弥补。

清算工作持续时间比较长,财务工作不能有所松懈

有限责任要求落实到位,注销要经过法定程序。企业清算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企业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通过清算组的形式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决定清算财产、债务处置和剩余财产分配事项。

企业清算报告应当报经全体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应当及时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并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经济补偿金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给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外,区别以下情形处理:

(一)企业重组时发生的,作为重组成本,可以约定由重组方或本企业承担。由本企业承担的重组成本,不涉及产权重组的,计入当期损益;涉及产权重组的,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二)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职工权益处理,要慎之又慎。企业重组、清算导致法人主体不再存续的,有关职工权益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原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法支付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承继单位,以原企业现有资产为限优先清偿。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未计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补充医疗保险及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属于拖欠职工债务,重组、清算时予以核减,相应核增未分配利润。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by/523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