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长弥补亏损年限是5年8年10年亏损
2024/9/19 来源:不详中科白癜风公益惠民活动 http://baidianfeng.39.net/a_xcyy/171023/5782213.html
提到亏损,很多朋友的第一反应就是利润为负,实际上这是会计核算中的亏损,而不是税法规定的亏损。税法中的亏损是指,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之上,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
比如企业的会计利润大于0,但是在做完加计扣除调减之后,应纳税所得额可能是小于0;又比如会计利润小于0,但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三大经费等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需要做调增处理,调整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就大于0了。所以会计核算的亏损并不一定等于税法上的亏损。
而我们所说的亏损弥补,是指税法上的亏损。那么不同企业之间亏损弥补的年限相同吗?
1、一般情况下,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超过5年。
注意是逐年延续弥补,先弥补满足条件的最前面年限的亏损。
比如年企业亏损50万,年盈利20万,年亏损30万,年盈利40万,那么年企业弥补年亏损20万,还剩下30万没有弥补;年先弥补年的剩余亏损30万,再弥补年亏损10万,剩余年亏损20万,以后年限继续弥补,注意弥补年限不超过5年。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亏损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期间发生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选择再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是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2、自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不超过10年。
3、自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不超过10年。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其中,满足延长规定的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且需要满足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占收入总额的比重需要超过50%。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的规定,电影行业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主要有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的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除以上5条之外,我们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注意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扣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