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成为高危职业

2023/10/26 来源:不详

中科助力健康中国 http://news.39.net/bjzkhbzy/181211/6707580.html

康美药业曾经是A股市场上首个突破千亿市值的医药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然而该企业为了保住上市地位,通过虚增收入、利润和现金流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亿元,此案被认为是中国证券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务造假案。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负责康美药业财务审计业务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难辞其咎,年3月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没款项合计万元。然而,该所在支付万元罚款后便再无可执行的财产,剩余高达万元的罚没款如同“泥牛入海”再无下文。

据中国证监会调查,康美药业造假期间负责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某,系连续三年出具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据此,证监会申请法院追加杨某为被执行人,申请由杨某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剩余的万元罚没款。年6月20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支持证监会诉求,由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这份裁定在业界引起不小的震动,它让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之颤抖,并且也进一步使注册会计师成了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北京睿识慧律师事务所主任丛硕

“连带责任”意味着什么?

北京睿识慧律师事务所主任丛硕律师介绍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它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人地位平等,彼此间无特殊身份,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合伙人之间为了自身的财产安全,以造成经济损失的原因作为区分标准,对特定的事项要区分责任,这个区分标准就是专业过错。《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本案裁定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杨某连带责任,意味着杨某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承担万元的负债,当会计师事务所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杨某须以一己之力,承担事务所剩余未能执行的万元罚没款。这份判决在证券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改变了以往公众及业界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责任范围的认知。”丛硕律师称。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克江

高院裁定: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并行不悖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克江律师称,在康美药业案件中,杨某某被认定为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主管康美药业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其作为主要负责人员并存在重大过失,结合年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认为,杨某系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通合伙人,当被执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中国证监会有权申请追加杨某为该案被执行人,杨某作为执业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与其作为合伙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并行不悖。

“本案经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定,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项目责任人、注册会计师杨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即构成了明确的本案依据。”丛硕律师如是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证券交易争议法律事务部主任王营

这份“颠覆性”的裁决意义深远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杨某被追加为康美被执行人案的法律意义在于行政法、民法、刑法共同规制财务造假步入了新阶段,这意味着责罚适当原则的归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争议法律事务部主任王营律师称。

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建立健全打击证券违法执法司法体系机制、完善资本市场违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被提上日程。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通合伙人杨某被追加为康美药业案的被执行人,这在资本市场上,尤其对证券服务机构带来颠覆性冲击,其意义深远。

“本案裁决内容不仅合理合法,且是在激活既有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行、民、刑’全体系规制财务造假看门人的新例证。”王营律师认为,本案裁决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杨某既是被执行人的合伙人,又是涉康美药业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员,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责任有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以上证据链条完美衔接、证据内容翔实的前提下,依据年《合伙企业法》、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追加的裁定,不仅从实体、程序两方面解释了追加为被申请人的法律来源,而且裁决内容符合参与造假人必被追究的朴素价值观,同时也彰显了责罚适当原则。

追加责任人“连带”是否会成为常态化操作?

王营律师认为,首先,本案之所以被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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