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最新发布

2022/12/17 来源:不详

关于招募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的通知

吉人社函〔〕号

为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体系,进一步拓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渠道,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网络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需求

机构具备线上培训功能,能够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开发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提供给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学习使用。其中,公需科目免费,专业科目实行市场化价格收费。

二、政策保障

(一)优先支持培训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高研班。

(二)动员各地、各部门为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公需科目课件。

(三)向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继续教育规划和组课内容、方向等。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充足。

(二)具备固定服务场所,拥有综合素质较高、熟悉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不少于10人的运维队伍。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向通信管理部门办理ICP备案。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培训平台管理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备培训资质。能根据国家和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课程,具备独立开发网络课程能力。上线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

(七)每年更新公需科目培训课程不少于70学时,更新专业科目培训课程不少于学时。

四、功能要求

(一)在线学习和教学管理功能。能够提供视频授课和直播授课,直播授课可以实现在线多人连麦、互动式教学和课程回放。支持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种设备学习,能够把学习时间、进度、学习完成情况等对接到学分银行。

(二)学习和教学评价功能。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弹出知识点、回答问题等方式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参加学习;建立学员评价体系,学员能够对课程、授课教师及教学安排等进行评价,智能分析学员课程需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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