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与税法税前扣除规定存

2023/11/22 来源:不详

专家解答:根据《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但企业按照会计要求确认的支出,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如折旧年限的选择)的,为减少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便于税收征管,企业按照会计上确认的支出,在税务处理时,将不再进行调整。

我国近年来对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协调:

从年《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25号)执行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和许多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反映,税法与会计制度适度分离是必要的,但差异也需要协调,如果差异过大,会增加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的成本。

为了减轻纳税人财务核算成本和降低征纳双方遵从税法的成本,有利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加强征管,国家税务总局经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年就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问题发布了:

(1)《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45号),自年1月1日起执行。

(2)《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9号)

在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自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自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自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出台之后,随着立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立法时精通实务人士的更多参与,我国将进一步搞好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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