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2025/1/1 来源:不详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V-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3包,各包兼投不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该项目良好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章;
7.供应商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含)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该名食堂负责人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公章);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该项目良好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章;
7.供应商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含)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该名食堂负责人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公章);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该项目良好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章;
7.供应商拟派食堂负责人须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含)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该名食堂负责人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部门公章);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6月12日09时00分到年06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年6月12日至年6月19日,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07月11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邮箱:zchyz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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