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指引

2022/5/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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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集指引1.1采集范围及采集原则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采集原则:1.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4.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特别提示: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提前完成信息采集。1.采集流程①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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