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年度

2022/7/12 来源:不详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

全市成绩合格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三、领取方式。考生请按照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合的领证方式。

(一)现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为了便于各区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二)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本人,邮费一般由领证人支付。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付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领证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对于忘记了报名点而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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