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赋能型数据资产的困境之会计确认困境
2025/4/30 来源:不详北京治疗白癜风价格多少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170805/5599614.html
前言
会计确认包含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前者侧重于通过分析某一项交易或事项的过程实质与相关契约,判断其是否属于会计系统的范畴,即能否进入“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这一会计循环体系;后者侧重于归入何种特定会计要素,即进一步明确这一经济业务涉及哪个会计要素,且一旦被确认,就要同时以文字和数据进行账面记录。
全域赋能型数据资产能否进入现行会计循环体系?
全域赋能型数据资产源于企业业务数据的实时抓取,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加以清洗、降维、整合、提纯、分析来获取特征值,为精准“靶向定位”市场需求、充分挖掘潜在客户群奠定可视化基础。
从时间这一纵向维度而言,全域赋能型数据资源的获取并不完全契合会计准则有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这一核心要义。
此外,数据资产化管理后,能否融入无形资产范畴,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实务界的主要争议在于无形资产(商誉除外)一般具有“可单独辨认”之特征,但源于内部挖掘的数据资产,其创利行为难以脱离特定的经营环境。
上述特征主要是针对通过外部(第三方)获取的数据资源而言,对于本研究所提出的源于内部抓取的赋能型数据资产,其价值又与特定经营模式,尤其是该商业模式下产品或服务研发的“前馈性”和“迭代性”紧密相关,所以无法脱离其运营环境而单独出售或转让。
源于企业内部抓取的数据资产在所有权划分上,并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定义中“由特定企业主体拥有或实质控制的……”这一产权归属判定标准。此类数据进入会计系统并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实质,并且在线抓取与后续数据分析所催生的“集体红利”本身就具有公共收益的体征。
结语
因此,从形式上看,全域赋能型数据资源并不完全符合有关资产产权界定的标准。但是,若进一步考察资产界定的另一重要尺度即“在未来能为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润的流入……”,不难看出,赋能企业价值增值这一特征可使其更契合于资产确认标准。由此,到底是严格遵循产权归属标准,还是根据其赋能效用来界定数据资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