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中级考过1科也有大用这件大事正式

2022/8/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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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所以一定要重视起来哦!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已经陆续开始,不少地区已发布官方通知;另外,恭喜各位!年中级考过1科也有大用!赶紧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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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考过1科也有大用不用参加当年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有关声明,其中明确表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这也意味着:年中级考过1科,就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不用参加当年继续教育了。具体情况如下请查看:这里有同学可能会问,那除了北京,其他地区呢?其他地区也是:中级只通过1科,也不需要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了。我们来看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是怎么要求的:根据第十二、十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即可折算为90学分;当然也要注意的是,比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年通过3科,第一年可以申请不用会计继续教育。但是第二年及以后,都要继续进行再教育。(学分不可结转到第二年)重点提示:会计继续教育必知:1、有会计证书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两类人都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2、继续教育每年必须完成90学分,科目或考试通过可抵免学分但不能结转。3、现在,对会计人的要求更严了,除去税务政策,继续教育在求职的时候也可能会将此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今后会计继续教育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从今天起会计教育正式告别“走过场”,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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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官方通知:关于年继续教育的通知!01天津地区划重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应通过“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至三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及以前年度不作强制要求)02河北地区划重点: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年6月底前完成。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03山东地区划重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04江苏南京地区划重点: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年4月1日开始,年3月31日结束。会计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以前年度(年--年),因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年度按原规定执行24学分制),学习和考核方式与年继续教育相同。05内蒙古地区划重点: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网络培训备案服务平台有效期顺延一年至年。年4月以来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先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后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继续教育。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18号)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需要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不能办理。年12月31日24时所有网络培训平台关闭会计人员购买课程,已经购买课程的学员需在90日内完成学习和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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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汇总问: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②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③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问: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学分?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各地对于继续教育的学员要求也不同,所以学员还是要以当地的继教规定为准,并且,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专业课程和公需课程。问: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大部分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是支持补学之前年度的课程的,学员如果完成本年度的学习后,如若发现之前年度有遗漏的课程没有学习可以再进行补学。不过,每个地区所开通的补学年度并不相同,如若学员所需要补学的年度不在开通时间的范围内,则需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每个地区的查分方式不一样,以北京为例: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热点服务事项(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图片来源:北京市财政局问:会计继续教育折算方式有哪些?首先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10号)第十三条中指出:(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每个地方的抵免政策和程序有差异,大家以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为准。素材来源:各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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